為加強盤縣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隊伍,優(yōu)化人員結構,增強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活力,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6號)和貴州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fā)〔2006〕4號),結合我縣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缺員狀況,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六盤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由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公開招考聘用140名工作人員(具體招考單位及名額附后)。為使招考聘用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盤縣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2012年公開招考聘用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筒章》)。
一、招考聘用工作原則和程序
招考聘用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釆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行公開報名條件、公開考試
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考聘用工作按照編制招考計劃發(fā)布招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審批聘用的程序進行。
二、招考聘用計劃及職位
公開招考聘用140名專業(yè)技術人員(名額分配見附表),其中:人民醫(yī)院40名,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100名。
三、招考聘用范圍和條件
(一)范圍
貴州省戶籍或生源地的應往屆大學未就業(yè)畢業(yè)生。部分職位面向“四項目”人員進行招考(“四項目”人員指由省級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六盤水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含“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其他要求詳見招考計劃表。
本《招聘筒章》中未就業(yè)指未在國家行政事業(yè)單位在冊在編工作的人員。原已在國家行政事業(yè)單位在冊在編工作的在職人員,須于2012年6 月 6日前與原單位辦理完結辭職手續(xù),方具備未就業(yè)條件。
(二)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職位所需要的相關專業(yè)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號)的有關規(guī)定;
4.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7年6月6日后出生,含當日);
5.具有招聘崗位所需其它資格條件。
注:截止報名開始日前仍在服務期內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不得參加本次招考。
四、發(fā)布招考公告
本次公開招考公告于2012年 5月21日發(fā)布在盤縣政府網上(網址:www.panxian.gov.cn )。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6月6日--6月10日(共五天),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盤縣衛(wèi)生和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3.報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考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持畢業(yè)證(應屆畢業(yè)生持就業(yè)推薦表,截止2012年9月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錄聘資格)、有效居民身份證 (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近期照片的戶籍證明)、戶籍所在地或生源所在地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未就業(yè)證明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報考面向“四項目”人員提供的職位的還需提供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機關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書面證明。企業(yè)工作人員報名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忌毐救擞H自報名,考生根據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報名表》!秷竺怼诽顚懶畔⒉徽鎸崱⒉煌暾蛱顚戝e誤的,后果自負,特別標注項目失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同時取消報名資格。報名時每人交報名費100元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6張。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類職位。每一類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對該類職位招考計劃數予以調整或取消。
兩個及兩個以上單位招考同一類職位的崗位,報考考生還需填報職位代碼及專業(yè),待確定擬聘人員后再按筆試面試總分得分高低順序依次自愿選崗。
(二)資格審查
1.初審。資格審查在招考聘用工作辦公室的統一組識下,由縣衛(wèi)生和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報名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相關資料,對照《招聘簡章》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條件進行資格初審。
2.復審。招考聘用工作辦公室根據初審意見,嚴格按照《招聘簡章》和考生填寫的《報名表》,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考生,由招考聘用單位審查人員簽署意見,加蓋招聘單位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不予報名。因審查不嚴致使不符合《招聘簡章》規(guī)定條件的考生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由縣衛(wèi)生和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承擔責任,該考生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準考證發(fā)放時間和地點:2012年7月4日---7月5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報考人員持有效居民身份證 (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近期照片的戶籍證明)和交費收據到原報名單位領取。
六、考試
考試為筆試和面試。筆試為閉卷考試,按百分制計分,占總成績的60%。筆試入圍者進入面試,面試按百分制計分,占總成績的40%。筆試、面試、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招考聘用辦公室負責落實筆試、面試考務工作。所有考試科目均不指定參考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并按崗位類別實行分類考試,各類考試科目為對應的相關專業(yè)知識。
筆試時間:2012年7月7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規(guī)定地點為準。
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 (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近期照片的戶籍證明)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招考聘用辦公室將根據考生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及招考聘用職位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
面試結束后,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面試工作由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抽調確定面試官和相關人員統一組織實施;由縣人大、縣政協、縣紀檢監(jiān)察機關選派監(jiān)督員對整個面試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
進入參加體檢的人員按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如遇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入圍;如筆試、面試成績相同,重新筆試確定)。體檢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對象,體檢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考計劃數的,不再向下遞補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對報考者視力、心率、血壓等項目的檢查,在體檢時采取當場復查的方式,對事后考生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不能當場復查的,須在結論出來后2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復查結論由紀檢監(jiān)察人員、復查醫(yī)生和考生本人簽字確認,考生拒簽的,視為放棄資格。體檢由招考辦公室組織到縣級以上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八、政審、考察
體檢合格列入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招考辦統一安排,縣監(jiān)察局負責全程監(jiān)督,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實施?疾靸热葜饕▓罂颊哒嗡枷搿⒌赖缕焚|、能力素質、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疾鞎r須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疾煊扇艘陨辖M成考察組?疾旖M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同時,考察對象應出具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和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機關相關證明。
考察中發(fā)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報招考辦審查,并提交領導小組研究,取消擬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2009年1月1日以來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3.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
4.在讀的非應屆大專及以上畢業(yè)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在各級公務員及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8.不符合招考職位要求的有關條件的人員。
9.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的人員。
九、審批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招考辦在盤縣政府網(網址:www.panxian.gov.cn )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為增強招考聘用工作透明度,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學歷、畢業(yè)學校、所學專業(yè)、報考單位和職位。公示期滿無疑異的,由招聘單位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人社部門行文聘用,按規(guī)定享受有關待遇,并由招聘單位進行崗前培訓。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單位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所聘崗位服務年限須滿5年才能申請調離或交流。聘用起始時間及崗位以聘用合同為準。
人社部門行文聘用的人員如在規(guī)定期限內不到指定單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報名參加盤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十、紀律
招考聘用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
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考簡章》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fā)生。從事招考聘用工作的人員凡有屬回避(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情形的,應當主動提出回避。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對違反聘用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五年內不得參加我縣組織的招考聘用報名考試。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監(jiān)督電話:
中共盤縣紀委(監(jiān)察局) 0858-3632873
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58-3635540
盤縣衛(wèi)生和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0858-3632895
十一、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盡事宜,由盤縣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十二、本《招考簡章》解釋權屬盤縣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件一:《盤縣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2012年公開招考聘用工作人員職位表》
附件二:《盤縣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2012年公開招考聘用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